5.武术家陈铁生撰文驳斥鲁迅
鲁迅于1918年参加《新青年》的编辑活动并成为重要撰稿人。他在1919年发表《随感三十七》后,《新青年》杂志即收到署名陈铁生的一篇驳斥文章:《驳(新青年)五卷五号(随感录第三十七条)》。鉴于这个陈铁生是近代武术史上有相当影响的人物(后文将谈到),而他这篇同大文家鲁迅“打笔墨官司”的文章却极少有人提及,这里全录此文、对研究陈铁生及武术史非常有益。请看原文是怎样驳斥鲁迅的:
现在教育家主持用中国拳术者,我记得有一位蔡子民(即蔡元培)先生,在上海爱国女校演说,他说;“外国的柔软体操可废,而拳术决不可废。”这位老先生,大抵不是满清王公。当时我亦不以为然。后来我年近中旬,因身体早受攻伐,故此三十以后,便至手足半废。为一位医学博士替我医了两三年。他说,“药石之力已穷,除非去学柔软体操。“当时我只可去求人教授。不料学了两年,脚才好些,手又出毛病了;手好些,脚又出毛病。卒之有一位系
原文谓“外国不会打拳”,更是荒谬。这等满清王公大臣,可谓真正刚毅之不如。这一句不必多驳,只可将Boxine(此系西文,是友人数我的。)这几字,说与王公大臣知,便完了。枪炮固然要用,若打仗打到冲锋,这就恐非
粤人陈铁生。八年一月二十日。
“内功”非枪炮打不进之谓,毋强作内行语。铁生赘(11)
这里有必要将陈铁生的驳斥文章略作归纳。
首先,他反对鲁迅把“拳匪”(义和团)弄神搞鬼的“神拳”,同中国传统武术技击混淆起来,而把中国拳术也斥为“鬼道主义”。
第二,陈铁生以自己的切身体会,坚持认为中国拳术“起死回生”的健身功效远胜过西洋体操,故他极赞同蔡元培的话:“(中国)拳术决不可废”。至于中国武术中有些叫法不“雅驯”(不太科学),是因为满清统治者禁武造成的,因而使中国武术在世界体育中“黯然无色”,而仅得中国武术皮毛的日本武士道反大出风头。
第三,陈铁生反对那种认为已有枪炮就可以不要武术技击术的论调,他认为无论中外,打仗冲锋时技击术总是有实战意义的,因而要求鲁迅“毋强作内行语”。
陈铁生的文章是很尖锐的。此时的鲁迅还没有被认为是“在文化战线上,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,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、最勇敢、最坚决、最忠实、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。”(12)而《新青年》杂志是最提倡民主、学术争鸣的刊物,故陈铁生的文章很快刊登出来。
鲁迅因之在1919年3月2日又写了一篇《拳术与“拳匪”》作公开“答复”:
此信单是呵斥,原意不需答复,本无揭载的必要;但末后用了“激将法”,要求发表,所以便即发表。既然发表,便不免要答复几句了。
来信的最大误解处,是我所批评的是社会现象,现在
其次,对
技击术的“起死回生”和“至尊无上”,我也不能相信。东瀛的“武士道”。是指武士应守约道德,与技击无关。武士单能技击,不守这道德,便是没有武士道。中国近来每与柔术混作一谈,其实是两件事。
美国新出“北拳对打”,亦是情理上能有的事,他们于各国的书,都肯翻译:或者取其所长,或者看看这些人如何思想,如何举动;这是他们的长处,中国一听得本国书籍,间有译了外国文的,便以为定然宝贝,实是大误。
Boxing的确是外国所有的字,但不同中国的打拳;对于中国可以说是“不会”。正如“拳匪”作Boxer,也是他们本有的字;但不能因有此字,便说外国也有“拳匪”。
陆军中学里,我也曾见他们用厚布包了枪刃,互相击刺,大约确是枪剑术;至于是否逃不出中国技击范围,“外行”实不得而知。但因此可悟打仗冲锋,当在陆军中教练,正不必小学和普通中学都来练习。
总之中国拳术,若以为一种特别技艺,有几个自己高兴的人,自在那里投师练习,我是毫无可否的意见;因为这是小事。现在所以反对的,便在;(一)教育家都当作时髦东西,大有中国人非此不可之概;(二)鼓吹的人,多带着“鬼道”精神,极有危险的预兆。所以写了这一条随感录,稍能提醒几个中国人,则纵令被骂为“刚毅之不如”,也是毫不介意的事。(13)
从以上鲁迅辨解文章中可看出,因为马良写的那本《新武术初级拳脚科》曾经教育部审定为教科书,而且《新武术》序说过一些肯定义和团利用武术的话如:“世界各国,未有愈于中华之新武术者。前庚子变时,民气激烈……”所以鲁迅就坚持认为”:1.推广武术便的确成为一种“社会现象”,而且正是‘鬼道主义’精神;2.即使拳术可治病健身,却“仍无普及的必要”;3.即使拳术可用于军事,也“当在陆军中教练,正不必小学和普通中学都来练习”。
总之,鲁迅坚持反对“大有中国人非此(指武术)不可之概”——即不应在中国人中宣传、普及武术这一“国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