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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大节 不容含糊
发布时间:2012-06-09 10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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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大节 不容含糊
──抗战胜利五十六周年纪念日感言
--马明达


我一直认为,与抗日战争有关的一系列武术史问题,虽然已经成为历史,但今天仍值得我们回顾,值得深入研究和反思。对于在这场民族战争中曾有过高尚表现的武术人士,特别是以身殉国的英雄人物,无论其地位尊卑,技艺高低,都应该努力挖掘其事迹,表彰其品节,以树植武林正气。对一切有辱于民族尊严、有亏于武术家品节的人物及其言行,都应该揭发出来,以昭示社会,警诫方来。我以为民族大节问题是不能含糊的,是则是,非则非,容不得模棱两可,更不可以有意掩盖真相,甚而以坏为好,以耻为荣。试将我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认识坦陈如下,聊供读者参考、批评。



至今为止,我们对于与抗战有关的武术人物、事件等,基本上还没有做过系统研究,许多武术文章和著作严重存在以故事传闻代替史实的现象;更有甚者,在某些人物的宣传上和武术活动的描述中,不断出现不讲民族大节,是非标准错乱的现象。一年前,我在一篇关于武术人物宣传标准的文章中,曾针对某些权威武术著作中的这类问题提出批评意见
。一年后的今天,在抗战胜利纪念日即将到来时,我想接着去年的话题再谈一谈,想把有关这个话题的思考和讨论再引深下去。需要重复一下我曾经说过的话:有些话题,特别是涉及到某些具体人物时,在我,确有落笔之难,有多层顾虑,以至临纸踯躅,久难属稿。然而,我反复想过,不讲出来更不好。不知者不为罪也,知道的人却秘而不宣,眼看着让假的坏的东西蒙蔽社会,贻害青年,在我岂能心安理得。人所共知,抗日战争对于当时全中国每一个阶层、党派、团体和个人,都是一次严峻的考验,面对民族生死存亡,任何人都有一个何去何从的抉择,武术团体和武术家们岂能超然事外?当然不能。不但不能,实际武术界的反应很强烈,产生了许多许多值得研究值得深思的现象和问题。当时,许多武林健儿勇赴国难,直至肝脑涂地,壮烈殉国,其人其事光曜千秋!举例说,山东国术馆的窦来庚、青岛国术馆的杨明斋等,都先后壮烈殉国,他们代表了当时中国武术界的主流,是中华武术精神的楷模。然而,也有一些所谓的“武术名家”,竟甘当汪伪政权的走狗,沦落为腼颜事仇的民族败类。还有些人,虽不一定就是汉奸,但确有过严重的附敌或媚敌行为,于大节有亏。我们看到,有些武林人士,平时多慷慨激昂之语,一旦身处日寇暴政和利诱之下,便置民族大节于不顾,在举国上下同仇敌忾之际,居然参加敌方一手策划的所谓“友善活动”,甚至跑到日本去向天皇、向日本军阀“表演武术”,“向宫城遥拜,向明皇神宫遥拜。”令整个中华武术蒙受耻辱!对这种行为不论做任何解释,本质上是失节,是大有损于武德的事情,这是一点含糊都没有的。

遗憾的是,长期以来这段历史并未受到重视,就以武术研究院编写的那本《中国武术史》为例,该书《民国时期武术》一章中,竟没有一个字写到抗战时期,既没有表彰任何一位壮烈殉国的武术人士,也没有揭露和批判任何一个沦落为无耻汉奸所谓武术名流——如书中一再提到的马良、褚民谊之流。一句话,在这本权威性的《武术史》里,似乎中国不曾发生过抗日战争这回事,或者说这场中华民族生死攸关的战争竟与中国武术毫无关系,与武术家们毫无关系。这令人难以理解,它所反映的除了的确有个学术水平问题外,恐怕还有认识上的问题,有武术领导部门无可推卸的责任问题。

除了对这段历史的漠视之外,更有甚者,有些武术著述连起码的是非界限都不讲,在宣扬某些武术人物时,只讲艺不讲德,甚至公然以坏为好,以耻为荣,就连给大汉奸当保镖也作为光荣经历夸示一番。这些现象在当代武术文字中屡有所见,流布甚广。不难想见,这对一般武术爱好者,特别是青少年武术爱好者会产生多么坏的影响,对之,我们除了愤慨之外,不能不为武术界这种不可思议的状况为之憾叹!



让我们举几个实例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。
《中国武术人名辞典》页144有当代武术人物“李俊卿”的一条辞条,我对这位被誉为“名镖师”的人一无所知,故不作评价,而辞条里的一句话引起我的惊诧。辞条在列述李俊卿生平时说:“曾任江苏省省长李士群保镖。”我不知道这个说法是否准确,这需要有关人士自已出来加以说明。但,无论实际情况怎样,把曾经充当李士群的保镖也当成值得煊耀的经历载入辞典,这本身是个有悖常理的现象,是无论如何都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。

稍微有点历史常识的人都会知道,李士群是臭名昭著的日本特务,汪精卫汉奸集团“76号特工总部”的总头子,一个十恶不赦的汉奸卖国贼。有“杀人狂”之号的李士群,双手沾满了抗日军民和无辜百姓的鲜血,他以“清乡”有功,于1941年12月出任汪伪江苏省主席兼保安司令,此后,更加变本加利的围剿抓捕抗战军民,尤其是针对共产党领导下的新四军和地方抗日力量,多少人惨死在这个魔鬼的屠刀之下!我想,以李士群的阴鸷歹毒,能给他当保镖的,怕只能是他亲任可靠的“76号”分子,或是毫无良心可言的江湖打手之流,如果李某人确有这样的经历,照理,数十年后应该深自愧疚,摭之掩之犹恐不及,怎么还有人把这当作光荣经历张扬出来,我们只能把这看成是对武德的公然蔑视,是对中华武术人文精神和价值标准的讽刺与嘲弄!

再举一例。

有一本叫《北京武林轶事》的书,北京燕山出版社1987年出版,第一版的印刷量是20000册,足见流传很广,读者不难找到。该书第二页图版下方有一张注明“王侠林供稿”的照片,照片有说明云:

“前左第一人吴斌楼,第四人宝善林(宝三),后右第二人王侠林,一九三九年于赴日轮船合影。”

细心的读者会提出问题,1939年是抗战第三年,北京正在日寇铁蹄之下,人民饱受苦难,而这几位北京有影响的武林人士跑去日本干什么?从照片看,他们似乎春风满面,看不出亡国丧家之痛,这是怎么回事呢?我们翻阅此书,第325页《巾帼豪杰王侠林》一篇,及有关宝善林事迹的两篇中,都没有与这张照片有关的内容,而248页《花鞭吴斌楼传奇》中有如下一段文字,对这张照片的原委是一个注解:

“吴斌楼的武功得到了当时负责武术的官员马良的赏识,他指定吴斌楼参加1939年赴日武术代表团,并点名要吴斌楼迎击日本武术名将嘉廷真雄的挑战。吴斌楼不负众望,三招两式大败了嘉廷,振奋了国威,在武术史上留下一段佳话。”

与此大略相同的说法,亦见《中国武术百科全书》页570“吴斌楼”条。

这真是一段奇文!所谓“当时负责武术的官员马良”,即民族败类马良。马良一惯提倡武术是实,但作者所说的“当时”,即1939年,此时的马良却是臭名昭著、货真价实的大汉奸。马良投敌甚早,先出任济南维持会长,1938年3月6日升任日伪山东省长,成了日伪政权在北方最依重的人之一。他经常混迹北京,出入大汉奸王克敏之门,与日寇首脑频繁接触,极尽献媚之能事,1940年3月出任日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。抗战胜利后以汉奸罪入狱,瘐死在北京狱中。马良的无耻有一个“特色”,就是他最喜欢以“武术家”身份向日寇投怀送抱,在这一点上,他与褚民谊一南一北,可谓无独有偶。坦诚讲,我对吴斌楼、王侠林等人并无了解,亦无任何成见,我并不涉及对他们武术成就和个人品节的评价。就事论事,就以1939年赴日一事而言,毫无疑问这是一次由马良等一手操纵的媚敌活动,时间上比褚民谊、许禹生等人赴日“表演武术”还早一年。对这次活动的参加者而言,不论出于何种原因,都是不足称道的失节行为,是缺乏民族气节的表现,根本谈不到什么“振奋了国威”,更不是什么武术史上的“佳话”。几十年后,居然将参加这次活动的照片公布天下,将这次活动做完全正面的描写,这不但表现了民族气节意识的淡漠和缺乏反省精神,而且还有欺蒙社会与误导读者之嫌,反映了武术人物的评价标准的失范与错乱。

还有一个与此相类的例子。

2000年3月,我接到马志斌先生一信,他向我推荐了又一篇“奇文”。
这是登在《人民政协报》1997年11月26日的一篇题为《回忆在日本的武术“表演”》的文章,内容讲1943年,由平、津十四个国术馆选拔组成了“中国武术队”,作者牛德海作为其中一员,“参加了赴日本的武术表演。”文章说:“这次表演扬了国威,长了中国人的志气。”

文章甚长,多是浮夸虚饰之词,无须多引,只指出几点就够了。

首先,据作者说,这次活动的组织者还是马良,其性质与1939、1940那两次“赴日表演”一样,只是到了日寇败局基本笃定的1943年,还有人愿意参加这样的活动,真是咄咄怪事!马良亲自“召集北平八个国术馆,天津六个国术馆共1600多人到北平中山公园开会”,然后“选拔”了三天,选拔出125人,第四天选定29人,由马良带队赴日“表演”。对“1
600多人”之说我表示怀疑,如果京津武术界确有这么多人参加“选拔”,可够得“踊跃”了,这令人不解,也令人痛心!这段历史的真实情况到底如何,还需要深入考求。

其次,作者称汪伪政权下的这个武术表演队为“中国武术队”,这是极大的谬误,它所流露的意识与抗战大业的性质完全相悖,说明作者连最基本的敌我界线都分不清楚,无怪乎几十年后犹对参加这次媚敌活动念念不已:“至今思之,犹引以为自豪。”

再次,作者说,看了他与师弟王保英、龚玉福等表演的对子,“不少日本士兵点头佩服,天皇也啧啧称赞”。在举国抗战的艰苦岁月里,作者跑去日本,以天皇的“啧啧”为感为荣,这实在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。最可嗔怪的是,作者写到宝三、王保英等表演了摔跤、哑铃之后,情不自禁,有了一段颇具“幽默感”的描写:

“马良对天皇说:‘您们的再试试。’天皇不得不伸出大拇指称赞说:‘我们的不行,还是让你们中国。’表演结束,马良和天皇握手后,率队退场。在日本观众的注目中,大家一个个挺起了胸膛,吐出了在日寇铁蹄蹂躏下郁积多年的闷气。”

我想,谁都看得出来这其实是一段“小说”,是作者对影视“日语”的拙劣模仿,马良和天皇二人像是在说相声,谁听了都会啼笑皆非,莫明其妙。在作者笔下,大汉奸马良倒像是一位“抗日英雄”,“中国武术队”的队员们“一个个挺起了胸膛……”就像在马良率领下刚刚端掉一个鬼子炮楼似的。作者倒底以一种什么样的心境、什么样的感情回忆这段经历,并写下这样以耻为荣的文章,这是我们无从想像的。我只是从字里行间感觉到,作者丝毫没有任何不好意思的东西,似乎一切都很正常,而且还充满了“爱国”激情。

我对《人民政协报》刊登这样的文章表示不解。恕我直言,抗战胜利半个多世纪以来,还没有见过如此公开美化媚敌活动的文章,这样的文章竟被刊登出来,应是《人民政协报》一个失误。

例子就举到这里,不是没有了,而是没有必要继续举下去。



我在前面已提到,抗战时期的武术史实际主要由两大部分构成,一是当时各武术团体和武术人物积极参加抗战斗争的史事,这当然是主流,是我们研究工作的重心所在,只是目前进展不大,需要我们在史料的搜集和整理上下大功夫。第二是沦陷区的武术活动及其代表人物,这部分比较复杂,我已找到不少令人难以置信的材料,深感良莠混杂,头绪纷乱,
需要审慎对待。我们不能说沦陷区的一般武术活动都属于附敌媚敌行为,更不能把所有生活的沦陷区的武术家都摆进怀疑的圈子,这既不符合史实,也不是科学的史学观。但,汪伪汉奸政权所组织的“赴日武术表演”之类,明显具有“中日亲善”性质的武术活动及其主要参与者,以及曾经投靠汪伪政权的武术名家,都应该有所清理,有所判别,不能继续同抗日军民的武术活动混为一谈。有些人,不能在隐瞒真相的前提下继续享受“大师”、“武术教育家”一类称誉。不讲大节,滥加封赠,这完全不符合中国武术的文化传统,不符合武术所代表的人文精神,也与武术界一贯倡言的“武德”相去太远。

褚民谊、马良之流策动和操纵下的媚日武术活动,本质上是卖国行为,这是毫无疑义的。当时,这类活动南北皆有,参与者不一而足,应该说大多数失足落水者咎由自取,责任自负,我们切不可拘于拳派门户关系而曲意回护。想想看,如果是非不分到如此程度,我们又何以面对千千万万的抗战英烈,何以面对惨死在日伪屠刀下的千百万骨肉同胞呢?岁寒而后知松柏之后凋。北京沦陷后,正在病中的大诗人陈散原先生痛感国事维艰,山河破碎,便拒绝服药,以死殉节。著名京剧大师梅兰芳先生悄然移居上海,蓄须明志,不再唱戏,直到抗战胜利才重新登上舞台。年事已高的画家齐白石先生,闭门谢客,拒绝接待日伪人士,而且宁愿备受寒冷,拒不接收伪北平艺专配给的煤炭。这些都是大家十分熟悉的故事。至于北大、清华的教授和学生们愤而离开北京,徒步辗转数千里,历尽苦难,最终到昆明创办西南联大的事迹,更是千古壮举,义声震天,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伟大的精神财富。就以北京而论,我相信武林中必定不乏抗节不屈的爱国志士,只是我们的研究跟不上,宣传出了偏差,所以才有界线不清,以耻为荣的事情屡屡发生。中国人是宽容的,但宽容绝不等于健记历史,不等于丢掉原则。某些曾经享受高规格宣传的人物,的确有过严重失节问题,这已经在社会上造成相当的负面影响,对之,今后不能不深刻反思,引为教训。

重艺轻德是武学大忌,自古已然,于今亦然。武术家要以人品大节为根本,知人论世,必以大义为先,要把品节德业摆在第一位,而绝不可以仅凭一拳一腿、一刀一枪之长技来评品人物,何况此类长技多有张大其辞、渲染失实的成份。一句话,抗战历史绝不可以忘记,民族大节不容含糊。